2015年福建东山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于 2016-03-21 11:43  编辑:h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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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13〕47号)、《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通知》(闽财会〔2015〕5号)等文件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经研究决定,我县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的办法,网络教育统一纳入“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 参加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的非企业类会计从业人员视同完成2015年继续教育,具体如何抵2015年继续教育请关注往后的信息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及要求 
培训对象为我县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和换证,取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资格。 
二、学习方式及内容 
学员需自行进入“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网址:http://cz.fjkj.gov.cn/)并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在培训平台可直接报名学习,完成学习的学员,培训学习记录信息会自动同步到“管理平台”中。学员除必修课程外,可根据各自的单位类别与自己的会计专业选择学习课程,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通知》附件《2015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课程表》。 
网络继续教育完成学习任务并考试合格后定期导入“福建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存入个人档案,学员可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自行打印继续教育记录单,并贴在证书上。 
三、缴纳学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学费为65元/生/学年。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zkjcy/kszx/jxjy/160321_3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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