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属会计从业资格单位信息备案(或变更)办事指南

发布于 2016-03-18 17:16  编辑:h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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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办理各类业务时,如发现预设单位名单中没有本单位或者本单位信息有误的,按照本指南进行单位信息备案(或变更)。

一、办理对象

中央在穗单位,省属在穗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企业)的在职人员。

二、所需材料

1.《中央和省属在穗单位会计从业资格单位信息备案(或变更)表》(点击下载);

2.本单位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法定的机构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3.本单位的股东成分、控股情况和与上级单位的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由上级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4.申请单位信息变更的,还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公告、通知、批文等。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1.现场提交:经办人带齐所需材料到会计服务大厅办理;

2.邮寄提交:将所需材料邮寄至会计服务大厅综合组(不接收运费到付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单位信息备案(或变更)材料”。

单位信息备案(或变更)材料经审核后将添加或更新至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相关栏目。

四、邮寄地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4号二楼,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邮政编码: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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