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机构
广东省财政厅
二、办理事项
1.会计从业资格单位信息备案(或变更);
2.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取得;
3.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
5.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
三、办事依据
1.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3年第32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13〕50号);
3.关于印发《新旧<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1号);
4.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7号);
5.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说明》的通知(财办会〔2014〕32号)。
四、办理范围
中央在穗单位,省属在穗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企业)的在职人员。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11:45 14:00-17:00。
星期五 9:00至11:45 12:00至13:00(志愿服务时间)。
六、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4号二楼,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会计服务大厅)。
七、咨询电话
020-83188555;传真号码:020-83188554。
八、网址
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 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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