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持有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单位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所需材料
(一)在职人员:
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1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记录的户口本,本项业务须本人到现场办理;
4.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待业人员:
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1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具体办理各类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见下表:
变更类别 | 所需证件或证明 |
姓名 | 身份证、登记有姓名变更记录的户口本。须由本人办理。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登记有身份证号变更记录的户口本。须由本人办理。 |
学历或学位 | 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持外国学历或学位的,还需提供由国内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 |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会计档案号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办理省外调出前,需将个人会计档案号码变更为个人身份证号码后,才可办理省外调出。此项变更可在申请省外调出时同时申请,填写《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其他需变更的信息可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 |
以上表格内所变更的信息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登陆网站填写并自行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或《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用于变更个人会计档案号);
2.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中所填写的内容,确认表中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后加盖公章(公章名称须与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
3.携带以上所列要求的材料到会计服务大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当场办结。
4.持证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变更,若现单位与原单位同属已在会计服务大厅备案单位的,可现场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手续,否则应办理个人档案调出或现单位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