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属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办事指南

发布于 2016-03-21 09:52  编辑:h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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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对象

1.调入对象:中央在穗单位,省属在穗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企业)的在职人员。

2.调出对象:持有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二、调入所需材料

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登记表》1份;

2.《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未做信息采集者须提供);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理流程

(一)调入流程。

1.完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次年以来各年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2011年以前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不纳入调转审核范围);

2.在申请之日起90日内,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填写并自行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登记表》、《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未做信息采集者须填写此表);

3.申请人调入的单位审核《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登记表》、《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中所填写的内容,确认表中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后加盖公章(公章名称须与调入单位名称一致);

4.携带调入所需材料到会计服务大厅办理省内调入手续,当场办结。

注意:持有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调入的会计人员,应要求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其电子信息中完整填列二维码信息项,否则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调入申请。

(二)调出流程。

1.完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次年以来各年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2011年以前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不纳入调转审核范围;

2.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登记表》;

3.填写《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未做信息采集者须填写此表);

4.根据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要求到调入地办理调入手续,不需到会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调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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