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会计考办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视规则》以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等的修订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修订后的考场规则包括考生进场时间调整为提前30分钟,并增加中级资格考试需粘贴条型码及不得使用涂改用品等条款。”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副主任朱海林介绍说。
事实上,此次修订将进一步规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视工作,同时让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六项考务管理规则变化
据了解,此次修订涉及纸笔考试的考务管理相关规则共6项。
这6项相关规则包括《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下称“《考务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纪律》(下称“《工作纪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考职责》(下称“《主考职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下称“《考场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考规则》(下称“《监考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下称“《违规违纪处理规定》”);涉及纸笔考试和无纸化考试的巡视规则,具体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视规则》(下称“《巡视规则》”)。
其中,《考务规则》、《工作纪律》、《主考职责》、《巡视规则》等4项规则印发于1999年,《考场规则》、《监考规则》、《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3项规则印发于2002年,距今至少有13年。
而这和此次修订的原因有着直接的关系。
考务管理的实践创新,要求对相关管理规则进行修订。“在此过程中,各地会计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实践有不少创新,但现行考务管理规则由于成文时间等因素无法及时体现,需要加紧修订以缓解考务规则中部分条款难以适应当前考务管理工作的矛盾。”朱海林解释。
同时,随着全国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进一步推进,要求尽快解决纸笔考试考务管理规则与无纸化考试考务管理规则之间不协调的问题也提上日程。朱海林告诉记者,为稳妥推进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印发了专门的无纸化考试考务管理规则,这些规则相对现行纸笔考试考务管理规则有不少调整或突破。目前,中、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与无纸化考试双轨并行,这就要求既应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考务管理规则,又有必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为此,须尽快完成对适应中、高级资格纸笔考试的考务管理规则的修订。“此外,修订的另一主要因素就是考试环境和技术条件的进步,要求通过撤并、补充和增加、完善等方式,对现行考务管理规则结构和内容等进行优化重组。”朱海林表示。
修订工作进行得紧张而务实。
据了解,2015年9月启动修订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对现行考试考务管理规则的修订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梳理存在的管理漏洞,协调操作规范,着力防范考试风险。10月,完成《考务规则》、《考场规则》、《监考规则》、《巡视规则》、《工作纪律》等文件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11月,在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座谈会暨2016年度考务安排研讨会上,就重点问题集中讨论。12月,将修订文稿分别发送“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咨询工作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成员单位,进行最后的意见征求,形成会签稿。
20处要点需考生关注
在此次6项相关规则中,修订的主要内容共有20余处。
朱海林介绍了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考务规则》修订内容主要涉及:第一,明确全国会计考办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的职责和任务;第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精神,进一步明确考试费与考务费收取与管理要求;第三,原则上要求在考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有条件的地区应在各考点配备防范科技作弊的设备;第四,将现行《考务规则》中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试卷运送、交接、保管和销毁规定》(会考〔2013〕13号)相冲突且重复的内容全部删除;第五,将《工作纪律》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评卷工作规程》(会评字〔2009〕)的核心内容,纳入修订后的《考务规则》。
《考场规则》修订内容主要涉及:第一,与无纸化考务管理规则相协调,将现行《考场规则》中考生提前20分钟进场,调整为提前30分钟进场;第二,规范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的称谓,以防发生不必要的争议;第三,明确考生进入考位时,允许携带的文具和计算器类型;第四,增加中级资格考试需粘贴条型码及不得使用涂改用品的相关要求;第五,明确按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监考规则》修订内容主要涉及:第一,明确监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第二,明确各考场配备监考人员的数量和各考点应配备巡考人员的要求;第三,强调并细化对监考人员的约束;第四,与考生入场时间规定相协调,将监考人员考前领取试卷等的时间,由考前25分钟调整为考前40分钟;第五,与修订后的《考务规则》相协调,将考生进入考场时间由考前20分钟,调整为考前30分钟;第六,将监考人员考前宣读考场规则和违规违纪处理规定,修改为只宣读考场规则,以缓解考生紧张情绪;第七,明确按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对监考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人社部于2011年发布了适用于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即人社部令第12号。此次修订将《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废止,明确遵循人社部令第12号。
同时,在《主考职责》中,主考一般是指各考点(学校)负责人(校长)。在征求各地意见时,各地表示,《考务规则》中对主考责任已有明确,且不好界定主考具体职责,建议不再单独制订。因此,此次修订将《主考职责》废止。
而《巡视规则》的修订内容主要涉3个方面内容:取消巡视人员产生部门的限制;明确巡视人员选派机构的职责;增加了对无纸化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