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岗位评价指标分级标准确定之后,需要从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岗位评价指标的量化标准。岗位评价指标的计量标准通常由以下三项基础标准组成:
①计分标准,可以采用单一计分和多种综合计分两类标准;
②权重标准,其制定是指各类权重系数的设计;
③误差调整标准,有事先调整和事后调整两种。事先调整主要是通过加权来解决,而事后调整多采用平衡系数调整法。
(2)在岗位评价中,对评价指标的计分标准的制定,可以采用单一计分制和多种综合计分两类标准。
①单一指标计分标准的制定方法有:
a.自然数法。自然数法计分可以是每个评定等级只设定一个自然数,也可以是每个评定等级有多个自然数可供选择。多个自然数的选择可以是百分制,也可以是采用非百分数的组距式的分组法。
b.系数法。系数法计分可分为函数法和常数法两种。函数法是借用模糊数学中隶属度函数的概念,按评价指标分级标准进行计分;常数法是在评价要素分值(X)之前设定常数
(a),将其乘积作为评定的结果(ax)。
②多种要素综合计分标准的制定方法是其测评尺度建立等距水平或假设具有等距水平基础之上。具体包括:简单相加法、系数相乘法、连乘积法和百分比系数法等。
a.简单相加法。是将单一要素的自然数分值相加计分的方法。
b.系数相乘法。是将单一要素指标的系数与指派的分值相乘,然后合计出总分的方法。
c.连乘积法。它是在单一要素指标计分的基础上,将各个要素指标分值相乘之后,最后得出总分。
d.百分比系数法。它是从系数法中派生出来的一种计分方法。它以百分数分别表示评价要素的总体结构以及每个指标的分值。